争议的钓鱼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1971年12月30日)

时间:2015/1/2 2:06:03  作者:  来源:釣魚島專題網站  查看:461  评论:0
内容摘要:近年来,日本佐藤政府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一再声称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并勾结美帝国主义,进行侵吞上述岛屿的种种活动。不久前,美、日两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归还”冲绳协定。在这个协定中,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钓鱼...

近年来,日本佐藤政府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一再声称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并勾结美帝国主义,进行侵吞上述岛屿的种种活动。不久前,美、日两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归还”冲绳协定。在这个协定中,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

美、日两国政府合伙制造的把冲绳“归还”给日本的骗局,是加强美、日军事勾结,加紧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新的严重步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支持日本人民为粉碎“归还”冲绳的骗局,要求无条件地、全面地收复冲绳而进行的英勇斗争,并强烈反对美、日反动派拿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作交易和借此挑拨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中国海防区域之内,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冲绳;中国与琉球在这一地区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中国的台湾渔民历来在钓鱼岛等岛屿上从事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窃取了这些岛屿,并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割让“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现在,佐藤政府竟然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土的侵略行动,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强烈谴责美帝国主义派遣第七舰队侵略台湾和台湾海峡,严正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现在,美、日两国政府竟再次拿我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这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能不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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